北京中考录取规则是什么?

北京中考录取遵循“分分清”的规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同一批次报考的考生,计算机会将中考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然后按照顺序进行依次录取。
举例说明:考生甲500分,考生乙499分,按照录取原则,应先录取考生甲,从甲的第一志愿开始录取,依次检录到该考生的最后一个志愿,其中哪所志愿学校尚未录满就被哪所学校录取。等甲录取完毕之后,再开始录取乙,也就是说,甲的最后一个志愿也会比乙的第一志愿优先录取。所以,分数才是王道!
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参考往年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以从高到低的“阶梯形”顺序填报。因为对于考生本人来讲,是从第一志愿开始依次录取的。
在录取时,按照学生的成绩,将学生录进到志愿填报靠前且暂未招满的学校。

在各批次录取中如遇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会优先被录取,然后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计入录取总分的其他两科文化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四项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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