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区幼升小阶段的录取排序规则 大语文教育 00后女老师 0 人点赞了该文章 · 221 浏览 录取排序:1.人户一致,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2.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3.人户一致,户主是其三代以内旁系亲属。4.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5.其他情况。划重点:人户一致超额,将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相同条件下,按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多孩除外),同时还须经过区教育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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