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区幼升小阶段的录取排序规则

录取排序:
一、人户一致,招生排序按以下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2.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4.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5.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7.适龄儿童人户分离,购房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母,已办理网签合同。
8.适龄儿童人户分离, 已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居住地为租赁房。
9.其他情况。
二、人户分离,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学生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4.购房人为学生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母,已办理网签合同。
5.居住地为租赁房;
(三)非沪籍,按以下顺序安排:
1.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在辖区内自购产权房,产权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在辖区内自购产权房,产权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在辖区内租赁房屋居住。
4.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在辖区内租赁房屋居住。
划重点:
人户一致相同条件下,以房产证(网签合同)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儿童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人户分离相同条件下,以房产证办理时间(租赁房以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时间)长短为依据。
非沪籍相同条件下,以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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