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淀区幼升小入学条件及入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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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入学条件


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住宅类房产


②实际居住在海淀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


①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


②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


③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4、经审核通过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


①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②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③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④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5、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②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③北京市居住证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海淀区入学方式


1、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


①均须按期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②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免影响儿童正常入学。


2、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1条或第2条的适龄儿童:


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资料,到相应学校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3、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3条或第4条的适龄儿童:


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所在学区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相应学校登记,在区内协调解决。


4、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5条的适龄儿童:


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相应学校登记,在区内协调解决。


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


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发布于 2024-09-25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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