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区小学招生条件

3.统筹居住地入学。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确有因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4月28日)。区教育局根据2024年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重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相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4.来沪人员随江子女入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江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名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月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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