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区小学招生条件

1.学校应按区教育局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2.本区“人户一致”的话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干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要排序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重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3,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
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4.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5.来沪人员随江子女入学安排。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目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件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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