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24年小一报名录取规则及分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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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招生对象分三类: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Ⅲ类为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直升生源,此类生源还享有其住房所在学区积分排位的录取资格。


至2026年(不含)前,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将继续接收Ⅲ类生源直升。剩余学位的招生办法如下:

Ⅰ类:占剩余学位的30%,面向梅沙片区生源,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如直升计划未用满,将优先用于Ⅰ类申请人。


Ⅱ类:占剩余学位的70%,面向全区招生,同样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发布于 2024-07-24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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