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鹏新区秋季插班政策

01
受理时间
7月4日10:00-7月8日17:30
02申请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7月4日10:00-7月8日17:30):申请学校对应年级有学位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学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官网,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小一报名——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生申请系统”,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注册进入,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和转入年级,并将申请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处理。
03受理原则及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且申请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方可申请转学插班:
04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申请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特别说明: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不含2024年6月30日),且租期须包含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租房人员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以及《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无国家学籍的港澳籍学生由原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申请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特别说明: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要求连续一年以上,即需提供2023年6月30日前登记的住房材料(不含2023年6月30日),租期需为一年并包含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租房人员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以及《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需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若因工作变动、公司倒闭等特殊原因社保缴费中断3个月以内的,视为连续社保;超过3个月的,只计算后半部分缴纳时间。
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无国家学籍的港澳籍学生由原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备注:1.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转学插班申请条件参照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小一、初一招生政策执行。
2.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3.属于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05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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