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大语文教育
大语文教育 00后女老师

0 人点赞了该文章 · 329 浏览




报名条件

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施教区报名入学。

1.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也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户口簿上注明)或出国定居的。

(2)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且在施教区常住的。

(3)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4)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从未迁移过,父母双方均无独立房产并实际常住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中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中学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入学。

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1)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初中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不动产证及户口迁入手续,且实际居住。

(2)对购买二手房的住户,该房产同期只能在施教区内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公办初中招生


1

在我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审核工作由各初中校负责完成。在外区就读的我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5月28日至29日,回我区教育局指定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部)办理升学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

各初中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保证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3

各初中校(含民办学校)应于8月1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民办初中招生


1.全面实行公民同招。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2.坚决落实免试要求。

全面实行免试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全面规范招生行为。

南京民办实验学校初中部、南京外国语学校雨花国际学校初中部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五、电脑派位流程

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1﹞3号)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录取工作要求,规范组织电脑派位报名录取工作。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学生,可在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择其中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按原施教区公办学校入学;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特殊学生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各学校应充分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特殊学生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严格做到“零拒绝”。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七、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内公办初中入学。

1

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

应届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等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持居住证办理子女入学时,需填写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居住证登记信息委托查询书》。区教育局将委托区公安部门核查证件情况。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取消该生登记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八、优抚对象及办理办法

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本市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十、日程安排

5日25日,区教育局公布雨花台区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公布后,相关初中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5月27日,区教育局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5月28日,公办初中发布招生公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8-29日,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部)报名登记。

6月5-6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6月7-11日,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各初中学校审核录取。具体时间以小学通知为准。

6月9日,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11-12日,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到区招考中心(雨花东路47号)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6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7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27日-7月7日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7日17:00。

6月29日,发布《关于做好雨花台区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7月13-14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附件:雨花台区2021年初中施教区划分一览表

学  校

施  教  区

雨花台中学

雨花东路至卡子门大街(西侧)100号:含晨光巷、西羊巷、机电花园、爱涛逸珍公馆、花雨南庭、大桥机器厂宿舍;

雨花西路1号至127号(3、5号除外),雨花西路129号至结束:雨花路铁路以南、普德村、普德花园、钱家村、四季经典、四季阳光、能仁里(16号大院除外)、能仁里一村、二化机宿舍、电信局宿舍、明门公寓(住宅部分,过渡学区),安德里、安德里小区、龙福花园、龙福山庄;省地质工程勘察大队宿舍;

小行路2号(德安花园)、10号(益居园)、16号(警官学院);

长虹路铁路以东双号自244号、单号自391号始:含绿岛华庭、窑岗村、锦虹美苑、雨虹雅苑、观云国际、观樾公寓(过渡学区);

宁南新区:康盛花园、玉兰山庄、仁恒翠竹园、翠岛花城、花神美境、阅城国际花园、蓝筹谷、郁金香花园、君子兰花园、望江矶、锦明家苑、玉兰小区、泰龙家园、君悦湖滨、宏图上水园、玉晖名苑、双龙嘉园(梅香路5号,石华街15、16、17号)、花雨名苑(过渡学区)。

共青团路中学

共青团路、雨花南路片区:雨花新村(共青团路1-5村);共青团路11号、46号、共青团路54号;邓府山村、邓府苑;公交四公司;能仁里16号大院、能仁里二村、三村;陵园宿舍、花好月苑、君悦城市花园、枫情国度·尚园、长发都市诸公。

雨花西路片区:先锋公寓、雨麓苑、亚东国际;

长虹路铁路以西:应天花园、凤凰和美、德盈国际(住宅部分)、长虹新寓、吉庆里;

小行路单号及双号18号起(含18号警犬研究所):菊花社区、小行社区、康润园、警犬研究所、金蕊家苑、时光澔韵、名城世家、柏悦澜庭、南河东寓、恒大华府(过渡学区)、中南锦苑(过渡学区)、金浦翡翠谷(过渡学区)、菁华园(过渡学区);

铁心片区:原铁心桥街道各村(铁心桥各村原居民)。

板桥中学

古雄街道(原板桥新城)所辖地区:古雄社区,大方社区,柿子树社区,新林社区:含新林芳庭、朗诗绿色街区(过渡学区)、金域华府(过渡学区)、古雄新居,绿洲新村;

雨花经济开发区:原四圩村、原陈叶村、原近华村、原落星村、原吴村村、原天后村、原西寇村,南奥新居(过渡学区)、石林大公园、锦华新城、金叶花园、梦幻家园(过渡学区) 、凤凰美地(过渡学区)、春上西江(过渡学区)、滨河云城(过渡学区);

板桥街道:国际关系学院、朝阳西苑、板桥社区。

孙家中学

板桥街道:孙家社区、永安社区、三山社区、新建社区;南京市建通墙体材料总公司原职工宿舍及建绿新苑;永安花苑、绿洲南苑。

金陵中学西善分校

西善桥街道:含油坊社区、福润社区、古遗井社区、西善桥社区;贾西新苑、善水湾、映月溪山、海翔花园(过渡学区)、龙湖天矩(过渡学区)。

雨花台中学春江分校(初中部)

春江新城、新河苑、景明佳园、蓝岸尚城、万科金色里程(过渡学区)、小村经适房、琥珀花园、世茂城品。

金陵中学岱山分校

岱山经适房片区;西善花苑社区;云栖玫瑰园。

金陵华兴实验学校(初中部)

富力尚悦居、宋都南郡、金地自在城(过渡学区)、蓝光公园1号、和昌湾景。

雨花台中学南站校区

南京南站以南片区(雨花户籍):含九都荟、尚都荟、大都会、都荟南苑、锦致雅苑。

梅山第一中学

梅山街道所属生活区部分:含中兴路社区、上怡新村社区、梅清苑社区。

梅山第二中学

梅山街道矿区部分:梅欣社区、梅岭社区(含梅苑小区)。

软件谷中学

秦淮新河以南片区:含莱蒙水榭阳光、翠岭银河、定坊和苑、牛首福园。




发布于 2024-05-18 20:57

免责声明:

本文由 大语文教育 原创发布于 家长帮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登录一下,更多精彩内容等你发现,贡献精彩回答,参与评论互动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暂无评论

广告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WeCenter V4.1.0 © 2025 京ICP备2000576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