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结合东城区教育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特制定本细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全面优质品牌化建设,继续增加优质学位供给量,引导预期,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着力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则,完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联审制度,保持区域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幼升小】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 日以前出生)的具有东城区户籍、东城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东城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据市住建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执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经北京市住房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东城区教委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入学,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审核,东城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联审机制,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严格对过道房、地下室、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东城区教委自2019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单校划片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2018年12月31 日后取得的家庭,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二)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小升初】
通过一般初中(优先发展初中)登记入学、全区派位和学区服务片派位安排入学。学生通过北京市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继续做好九年一贯制直升工作,巩固改革成果,落实定向名额派位入学工作。学籍与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升初中,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办理初中入学审核、登记。回东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东城区户籍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持有)。(三)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制定《东城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按照《东城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进行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东城区教委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五)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六)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接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做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接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三、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是基础教育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各校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二)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结合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办学规模,保障学位供给,按照东城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对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可进行查询和监控。(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东城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入学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
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
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区教委将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区教委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五)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管理。要及时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
做好入学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家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发生,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期间,各校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根据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关于细化完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办法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对申请在东城区就读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的适龄子女入学资格进行联合审核,特制定本细则。建立东城区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资格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管区长牵头,区教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成员单位由区纪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税务局、区信访办、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指中心组成。成立东城区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资格联合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由区教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区税务局及各街道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具体负责对申请在东城区就读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的适龄子女入学资格进行联合审核;区联合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长期在东城区工作、居住,符合在东城区同一地址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东城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申请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本人在东城区务工就业、在东城区实际居住、全家户口簿、在京无房等相关材料。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区联合审核小组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办理网上注册申请。审核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选择“东城区”端口,完善信息。审核申请人须确保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审核标准对审核申请人相关申请材料等进行联合审核。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1.在东城区务工就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社保缴纳情况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律师事务所除外)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经营地址合法性由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联合审核。2.在东城区实际居住:单独承租房屋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核;单独承租房屋实际居住情况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审核。3.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相关纳税情况,由区税务局审核。4.全家户口簿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对应项目内容是否一致由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审核。5.超龄儿童是否已在本市非东城区入学由区教委审核。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共同协商形成建议,并呈报东城区本市非东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审议,按照审议结果实施。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实际居住审核申请,实际居住地址须与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内容一致且真实有效。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需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六)通过审核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区教委以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未通过审核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将由其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审核申请人一方在东城区务工就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东城区用人单位且审核申请人在北京市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社保,最近三年连续缴费(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无效。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社保缴纳单位应与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如不一致应提供劳务派遣合同等材料。用人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住所)与劳动合同中工作地址应一致且在东城区;用人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住所)若不在东城区,必须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材料中体现工作地址在东城区。同时,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受聘单位公章。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应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0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该机构处于开业状态,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税务关系在东城区,且2020年5月1日后即在东城纳税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或已完成整改,无因违反市场监督等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记录,经营地房屋应为正式建筑(在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内经营无效),合法经营,依法纳税。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应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0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该机构处于开业状态,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税务关系应在东城区,且2020年5月1日后即在东城纳税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或已完成整改,无因违反市场监督等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记录,合法经营,依法纳税。4.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经市场监管机关备案的文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件),文件生效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0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符合2、3、4条审核标准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自行打印的备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东城区同一地址单独承租房屋且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并提供登记备案编号。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20年5月1日。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违法建筑(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直管公房、军产房无效。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审核条件。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出生证明上年龄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对应项目一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3.如儿童超龄,需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其未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填写提交《本市非东城区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并提供2022年当年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与病情相关的检查报告、病历、医学光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任何一方均应在北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北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并通过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和住房管理部门认定属实。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且均应符合审核标准,不得冒用、盗用他人信息,不得使用虚假信息。(六)适龄子女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审核申请人一方应在东城区实际居住、在东城区有合法稳定工作并正常连续缴纳社保。(一)各相关部门应依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和复核;如因审核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二)区教委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区信访办及时协调、督促有关矛盾的化解;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联审宣传,舆情监控及处置工作;区委政法委全程维护入学工作的稳定,及时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入学工作监督,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三)建立区级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特殊个案,如遇突发事件或反映集中问题,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积极化解矛盾。同时加大协调力度,各部门间积极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四)如有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审核申请人审核资格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东城区2023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
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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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办理网上注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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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实际居住审核申请;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入户核查 |
| 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需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通过审核的由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
| 通过审核的审核申请人,登录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www.dcks.org.cn)查询入学结果 |
东城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根据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对申请在东城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特制定本细则。建立东城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管区长牵头,区教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成员单位由区纪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税务局、区信访办、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指中心组成。成立东城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联合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由区教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区税务局及各街道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具体负责对申请在东城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区联合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需在东城区连续工作并居住满一年及以上(2023年5月1日前),审核申请人须提供本人在东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在东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暂住地址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区联合审核小组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审核申请人须确保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审核标准对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联合审核。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1.在东城区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社保缴纳情况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律师事务所除外)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经营地址合法性由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联合审核。2.在东城区实际居住材料:自有住房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和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联合审核;租住房屋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核。3.暂住地址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对应项目内容是否一致由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审核。4.出租房屋、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相关纳税情况,由区税务局审核。5.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材料原件,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共同协商形成建议,并呈报东城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审议,按照审议结果实施。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审核申请,申请材料须与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内容一致且真实有效。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www.dcks.org.cn)”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需进行确认后到“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中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五)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以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未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将由其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审核申请人双方均在京工作且其中一方在东城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东城区用人单位且审核申请人在北京市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社保,最近一年连续缴费(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无效。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社保缴纳单位应与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如不一致应提供劳务派遣合同等材料。用人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住所)与劳动合同中工作地址应一致且在东城区;用人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住所)若不在东城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中工作地址必须在东城区。同时,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材料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受聘单位公章。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应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该个体工商户处于开业状态,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税务关系应在东城区,且2022年5月1日后即在东城纳税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或已完成整改,无因违反市场监督等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记录,经营地房屋应为正式建筑(在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内经营无效),合法经营,依法纳税。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应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该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税务关系应在东城区,且2022年5月1日后即在东城纳税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或已完成整改,无因违反市场监督等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记录,合法经营,依法纳税。4.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经市场监管机关备案的文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件),文件生效日期(含迁入日期)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且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在东城区(变更出东城区无效)。符合2、3、4条审核标准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自行打印的备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应加盖公章。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东城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单独承租房屋的,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并提供在有效期内规范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及一年以上出租房屋完税证明,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租房完税证明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开具并包含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凡租住受雇单位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材料,工作时间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工作证明材料开具单位应与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一致)。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违法建筑(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开具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审核条件。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出生证明上年龄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对应项目一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3.持港澳身份证件且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无需提供户口簿,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均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登记暂住地址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登记暂住地址应与系统内填报地址一致。3.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提供的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4.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办证日期应不晚于2022年5月1日,且自2022年5月1日以来登记地址一直在东城区范围内且始终处于有效期内。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且均应符合审核标准,不得冒用、盗用他人信息,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自2021年起,已在东城区就读的非京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东城区升初中的,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核。(一)各相关部门应依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和复核;如因审核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二)区教委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区信访办及时协调、督促有关矛盾的化解;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联审宣传、舆情监控及处置工作;区委政法委全程维护入学工作的稳定,及时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入学工作监督,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三)建立区级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特殊个案,如遇突发事件或反映集中问题,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积极化解矛盾。同时加大协调力度,各部门间积极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四)如有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审核申请人审核资格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 |
|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集中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通过“东城义教入学服务系统”预约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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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申请人按预约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申请 |
| 审核申请人登录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www.dcks.org.cn)查询审核结果 |
| 未通过审核的审核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复审材料,各街道办事处进行第一次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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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复审材料的审核申请人登录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www.dcks.org.cn)查询第一次复审结果 |
| 未通过第一次复审的审核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再次提交复审材料,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第二次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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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复审材料的审核申请人登录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www.dcks.org.cn)查询第二次复审结果,未通过第二次复审的不再受理其审核申请 |
| 通过审核的到“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
| 登录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www.dcks.org.cn)查询入学结果 |
2023外区/外省市回东城初中入学材料提交要求、时间、咨询电话
一、办理审核对象:
符合回东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外区和外省的具备东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相关材料及要求
(一)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东城区初中入学
本市外区小学毕业生须按现学籍所在区相关要求办理出区申请手续。
(1)小学毕业生全家户口簿(含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户籍所在地应为东城;
(2)东城区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应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或母);
(3)父母与学生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
(二)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东城区进行初中入学
(1)现就读小学开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格式可参考附件1);
(2)小学毕业生全家户口簿(含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户籍所在地应为东城;
(3)东城区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应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或母);
(4)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版照片1张。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与反馈
(一)提交申请材料时间:5月4日—9日
提交申请材料方式:通过手机扫描文末二维码登录“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上传相关证明、证件材料。
上传材料要求:材料原件照片或原件电子版。
上传材料务必清晰、完整,材料须与实际相符,真实、合法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二)网上审核材料:5月8日—10日
对审核申请人在系统内填写的基本信息和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三)审核结果查询:5月10日—11日
登录“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反馈。
审核通过的学生,通过系统内下载“回东城区初中入学须知”,查看后续时间工作安排。
(四)完成回区审批:5月12日—14日
审核通过后,需经市教委确认,完成回区手续办理。
通过审核后,成功转入东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可参加东城区初中入学,未通过审核的小学毕业生在原学籍所在区初中入学。
咨询电话:6422.6678 6421.3056

1.如何及时了解义务教育入学有关政策?
为方便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家长及时了解有关入学政策和工作流程,《东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东城区2023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及《东城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已在东城区人民政府(https://www.bjdch.gov.cn)、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https://www.dcks.org.cn)等网站(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30-19:00)进行公示。
具体办理流程、办理须知可在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东教印象公众号(微信号:dcedunews)及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众号(微信号:dckszx)查询。
2.如果想进一步了解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怎么办?
您可关注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进一步了解入学政策,也可前往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进行现场咨询。5月5日起“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开放,该系统可办理入学政策现场咨询预约、入学资格网上审核。为减少您现场咨询政策的等候时间,方便您进行入学资格审核,您可通过手机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入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提前预约办理入学相关事宜的时间。您还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dcyjrxzx@bjdch.gov.cn),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工作日)通过邮件或您预留的联系电话回复您所提出的咨询问题。
地址:东城区和平里中街37号
入学咨询电话:010-64222788,010-64226678,010-64213056
“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3.什么是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这里的“就近”是指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
4.什么是“单校划片”入学?什么是“多校划片”入学?
“单校划片”入学,即“一校一片”的单校划片登记入学。
“多校划片”入学是指学区或相邻学区电脑派位入学。
“多校划片”入学是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首先在学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派位入学,如本学区内所有学校均没有空余学位或空余学位总和不能满足该学区适龄儿童入学人数时,将通过调配相邻学区学位的方式予以补充。
电脑派位是根据随机函数的原理,参加派位的每位适龄儿童和每个学校分别生成一个10位数的随机号,根据学校派位计划按随机号由小到大确定录取适龄儿童名单。确保每一位参加派位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5.“六年一学位”怎么理解?租房上学占用房东的学位吗?
2018年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中提出:2019年起,将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单校划片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即“一校一片”的单校划片登记入学。
租住房屋办理入学资格审核的,在通过审核后需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派位入学,而不是“一校一片”的单校划片登记入学,因此不占用房东的学位。
6.适龄儿童家长如何参加信息采集?
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确认入学登记的区,选择对应的户籍类型入口,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信息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到学校登记报名时须出示信息采集表。
7.我注册时信息填写错了怎么办?
在系统关闭前,您可自行在采集系统内进行撤销操作;系统关闭后,如需撤销采集信息,请携带相关材料以及监护人手写的申请书,通过“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预约至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现场办理撤销。
8.为什么我的信息采集总显示“未通过”?
如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户籍信息审核未通过,可能是因为适龄儿童户籍信息近期出现了变更,您可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310001进行人工审核,由于户籍信息人工复核人数较多,需要您耐心等待。
9.如何知道我家地址属于哪个学校的服务片?
具有东城区户籍、东城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可登录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dcks.org.cn)点击页面右侧图标“东城区小学入学划片服务系统”了解小学入学服务片(网站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9:00),具体服务片以6月初各小学统一在校门口、各街道、社区、小区、胡同张贴的招生公告为准。
10.为什么我的房产地址或户籍地址查不到对应的服务片小学?
学校服务片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地址,只针对于本市户籍的单独户籍地址和民用住房地址。
商用住房、集体户口、军产房、非本市户籍地址均不在此范围内。
11.我的孩子是东城区户籍,现在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了,还需要做些什么吗?
6月初各小学统一在校门口、各街道、社区、小区、胡同张贴招生公告,请您务必关注,并依据公告上的时间、地点,通过“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小程序预约后持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到校登记。请您一定要留意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服务片小学的招生公告,以免延误入学登记。
12.入学登记当天我有事去不了怎么办?
如适龄儿童或监护人无法现场办理入学登记,可拨打招生公告上公布的入学咨询电话提前与服务片小学联系。
13.我按照预约时间到服务片小学进行入学登记是不是一定会被服务片小学接收?
学校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顺序接收适龄儿童入学。如您符合“一校一片”的单校划片登记入学条件,服务片小学直接接收;如您符合“多校划片”入学条件,则需在服务片小学办理“多校划片”入学登记,通过“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在东城区入学。
14.在东城区新购房产家庭的适龄子女如何上学?
2018年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中提出: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于2018年6月30日后购得的家庭,自2019年起该家庭适龄儿童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其中,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仍按单校划片入学。为保持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连续稳定,凡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家庭,未来入学当年均按“一校一片”的单校划片登记入学。2018年12月31日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则实行“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适龄儿童入学时应持相关材料,既可以预约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内的任意一所小学办理多校划片入学手续,也可预约到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办理多校划片入学手续。
15.集体户口如何办理入学?
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须符合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要求并按相关流程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审核,具体要求您可登录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dcks.org.cn)“小学入学”栏目,参考《2023年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并按时办理,或关注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ckszx)查询相关内容。
16.我想申请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审核,我该怎么做?
如您想申请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应于5月5日至12日,持相关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到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办理网上注册申请。
5月18日,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实际居住审核申请。
5月24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 yjrx.bjedu.cn)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需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通过审核的请联系户籍地教育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请见《东城区2023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附件《东城区2023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工作时间表》。
17.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按本市户籍对待?
六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按本市户籍对待,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18.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您可登录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dcks.org.cn),选择“小学入学”栏目,或关注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ckszx),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参考2023年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查看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网站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9:00)
19.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您可在东城区人民政府(https://www.bjdch.gov.cn)、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https://www.dcks.org.cn)网站,东教印象(微信号:dcedunews)、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微信号:dckszx)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东城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具体时间安排和审核流程请见《东城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附件《东城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工作时间表》。
20.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要求的务工就业、实际居住是多长时间?
2023年我区义务教育入学实施细则中明确: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在东城区连续工作并居住满一年及以上(2023年5月1日前)。请您按照《东城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办理入学资格审核。
21.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已经在网上完成信息采集后,下一步该怎么办?
家长需通过“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预约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核时间,按预约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审核申请。
22.我是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我已经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了,接下来该做什么?
您可于5月18日凭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号登录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dcks.org.cn)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查询审核结果页面点击“申请复审”,再通过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预约后,按预约时间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复审材料。复审通过后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两次复审均未通过的,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建议及时返回户籍地建立学籍并就读。
23.我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时没有审核通过怎么办?
如您因材料填写或提交错误,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审并提交相应材料;
如您确实不符合《东城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中的审核标准,未通过审核,建议您尽早回户籍地办理就读手续。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也就是说,在北京未通过入学资格审核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
24.初中入学中提到的“定向名额派位入学”怎么理解?
自2014年以来,东城区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推进,改革成果已基本兑现完毕。
为固化改革成果,原“一定比例对口直升派位入学”统一为“定向名额派位入学”。
2020年起,按改革任务安排,确定“一定比例对口直升”的“定向名额”数,当选择定向名额派位入学的人数小于定向名额学校计划时直接入学,选择定向名额派位入学的人数大于定向名额学校计划时派位入学。该定向名额数固定,在未来也将延续使用。
25.初中入学中的“对口派位”怎么理解?
有对口派位入学机制的小学毕业生,在电脑派位志愿填报时可以填报“对口派位”志愿。
当选择“对口派位”入学的人数小于所对口初中校计划时直接入学,当选择“对口派位”入学的人数大于所对口初中校计划时将随机派位入学。
26.我们是从外区回到东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东城区的初中入学电脑派位吗?
5月4日至9日通过“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微信小程序,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原件照片或原件电子版,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该服务系统反馈审核结果。
通过审核的外区回东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东城区的电脑派位入学。电脑派位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次派位(就近登记)、第二批次派位(全区初中校)、第三批次派位(学区服务片),具体派位信息以“回东城区初中入学办理须知”为准。
27.有哪些只要在网上提交材料就可以办理的入学审核事项?
为方便您办理义务教育入学资格审核,减少路途的奔波,东城户籍超龄儿童入学信息注册、按本市户籍对待入学资格审核、初中入学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升学登记,您均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东城区义教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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