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2024年幼升小阶段的录取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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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语文教育 00后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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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有房

3.非沪籍+120积分+房产

4.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另行租赁房屋居住的,统筹安排入学。

5.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6.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7.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8.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少年)

9.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10.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学的儿童(少年),由招考中心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发布于 2024-05-05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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