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过后,有哪些注意事项?深圳10区材料复核时间及流程汇总!

梁老师
梁老师 北京小升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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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初审过后

家长们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那就是

材料复核时间以及复核流程

各部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以及家长申请复核

如果对结果有异议

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和修改材料

一旦逾期复核申请就不再被受理

今天将各区材料复核方式整理如下

一起来看看吧


 
福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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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审核及复核(6月17日—7月8日,7月9日-7月15日)

1.由福田区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街道、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
2.7月5日系统将显示各项证件审核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7月6日当天18:00前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复核,7月13日18:00审核及复核工作全部结束。
温馨提示:
1.审核涉及的业务部门较多,数据量较大,公布审核结果日期若有调整,将于报名系统公告,请家长留意。
2.对最终积分有异议的家长,须在公布最终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福田区教育局
电话:82918379(公办)、82918336(民办)
地址:福田区石厦路2号

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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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中旬-7月中旬 

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验核。
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信息复核和补充、更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罗湖区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   
电话:22185706(公办);22185748(民办)  
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地铁7号线田贝站F出口)

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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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初验后,报公安、住建、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该民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该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
由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在6月10日前完成初验(含补验证)
注意:学位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者,原录取学校不予以保留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南山区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   
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86070
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73151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6486225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 址: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地铁一号线桃园站A出口)

盐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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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读资格审核 ( 6月17日—7月5日)

教育部门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联网比对、核验。凡经查实,提供虚假或过期材料的,盐田户籍适龄儿童不保证就近入学,非盐田户籍适龄儿童不再受理学位申请。学校于7月7日将申请者的资料审核情况公布于学校大门口公示栏内。
(二)复核审核结果 (7月12日—7月19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需进一步核实网上信息填写是否正确,若网上信息填写错误,须在7月11日前,提请学校对网上信息进行修改,教育部门将组织二次核验。
盐田区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   
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5228527
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5353604

龙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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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复核(6月16日-7月15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龙华区教育局:
23336218(公办)
23336293(民办)
地址:龙华区平安路33号

龙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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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核(6月5日至6月29日)

入学材料的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后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进行审核。
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6月30日至7月3日)
家长可于6月30日起,在预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和学区验核积分。审核不合格又符合复核要求的,可在7月2日至7月3日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复核。
查询录取结果(7月27日)
家长可于7月27日开始,在预报名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或电话咨询志愿学校录取结果,或到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

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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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初一:6月21日—6月26日)
公安、房产、住建、社保、卫健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家长核对(6月27日—6月29日)
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6月29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
部门复核(6月30日—7月14日)
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学位安排与核查(7月15日-7月25日)
根据审核、复核结果和招生计划,依托招生系统,开展录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学区教育办检查录取结果是否准确。
学区教育办咨询:
区教育局第1学区(新安街道)23207407
区教育局第2学区(西乡、航城街道)27932050
区教育局第3学区(福永、福海街道)27391561
区教育局第4学区(沙井、新桥街道)27201374
区教育局第5学区(松岗、燕罗街道)27097250
区教育局第6学区(石岩街道)27619697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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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6月9日—7月12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校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家长、招生学校进行复核(截至7月14日)

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申请学校填写相关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
7月14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光明区教育局学位申请咨询电话:
0755-88211352、88211307


坪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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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资格审核(6月12-7月8日)

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通过政府政务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公示审核结果(7月9日-7月14日)

查阅方式:家长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根据审核结果明细,自行到相关部门重新核对有关信息,如针对审核结果明细需咨询的,可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咨询;如需到区教育局咨询,需第一志愿学校出具介绍信。
信息核对准确后,用报名账号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将相对应的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再次上传提交;请家长务必关注申请复核的截止时间【7月14日(星期三)下午17:00】

复核异议材料7月15日--7月21日)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申请复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复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积分排位。
坪山区教育局
89353010(公办)
84622683(民办)
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政府第二办公大楼4楼404C

大鹏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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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家长填报积分。经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积分方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家长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学校和职能部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大鹏新区教育局

0755-28333623
地址:大鹏新区管委会四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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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5-0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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