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发布!一区发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以下为政策原文,摘自怀柔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1.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 1 ) 琉璃庙镇中心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到汤河口中学、首师大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
( 2 ) 怀北学校毕业生到首师大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 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
( 3 ) 张各长小学毕业生到第五中学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
( 4 ) 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具有连续 4 年及以上学籍且有寄 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到北京市第一〇一 中学怀柔分校入学 ( 2023 年起,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不再接收中关村一 小怀柔分校非雁栖镇户籍的毕业生对口直升)。其他本市户籍毕 业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或第二中学入学。
( 5 )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具有连续 4 年及以上学籍 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到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入 学,其他本市户籍毕业生按城区或镇乡初中入学原则执行。
2.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琉璃庙镇中心小学、怀北学校、张各长小学、中关村一小怀 柔分校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毕业生就近升入镇乡中学。
1.登记入学。父母名下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各校登记入学的范围如下:
( 1 ) 第三中学:府前东街以北、滨湖南街以北、北斜街以 东、北至北大街以东地区;北大街以北、富乐大街以南、西起红 螺路以东地区和大屯行政村。
( 2 ) 第五中学:龙山街道所属府前街、府前东街延伸向东 至城区东边界以南地区 (南至城区南边界),开放路东开利园小 区、美丽家园小区,东关一区、二区和丽湖嘉园小区,石厂行政。
( 3 )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滨湖北街以北、北大 街以南、北斜街以西地区;湖光中街以北、青春路及红螺路以西; 富乐大街以北、大中富乐、刘各长行政村和郭家坞小学的毕业生。
( 4 ) 第二中学:湖光中街以南、府前街以北、青春路以西;府前街以北、滨湖南街以南、迎宾路以西地区。
城区小学登记入学之外的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 (城区小学非本市户籍和本区在城区无房的毕业生,根据城区初中学位情 况,进行派位入学。城区中学学位不足时,通过派位方式到其他 镇乡中学就读)。
凡是符合第三中学、第五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登记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当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原登记入学方式录取。
1.对口直升的寄宿制入学。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和北京第二 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具有本市户籍且连续4年及以上学籍的小学 毕业生可直接登记入学 (2023 年起,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不再接收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非雁栖镇户籍的毕业生对口直升 )。
2.面向以下学校的寄宿制入学。除接收对口直升的学生外,面向以下学校计划招收寄宿制学生。招生对象为: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实验小学、怀柔镇中心小学 (含分校)、第六小学、怀北学校、北房镇中心小学 (含分校)、五一小学怀柔 分校、庙城学校 (含分校)、桥梓镇中心小学 (含分校)、茶坞铁 路小学具有本市户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 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 材料的原件为准)。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派位录取。
3.招收区教委协调保障到该校的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科 学城科研院所、怀柔区“亲清管家”企业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子女入学。
符合在怀柔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升入本区内民办学校 (北京怀柔青苗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 一 ) 区教委负责统筹初中入学工作,制定初中入学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免试就近入学”招生范围,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 生接受初中教育。
( 二 ) 建立区教委和学校两级宣传体系,积极宣传市、区两级初中入学有关政策。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和张榜公示的形式,把 初中入学的资格、区域划分、计划编制、具体的操作方法宣传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设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解释工作。
( 三 ) 严格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录取和接收新生,建立良好的招生信度,保证各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 四 ) 中学入学招生办公室电话:69622278;地址:怀柔区教育考试中心 (怀柔区第四幼儿园南,迎宾北路 7 号 )。咨询电 话 69641149、6962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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