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小升初政策
公办初中以多校划片加电脑派位为主要招生方式,部分试点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不同类别生源的入学方式如下:
1.具有本区公办小学学籍的本市户籍学生、具有本区民办小学学籍的本区户籍学生和经审核通过的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政策性照顾学生均具有本区公办初中电脑派位生资格,上述学生按所属派位组别填报志愿学校,参加公办初中的电脑派位或对口直升(电脑派位及对口直升具体办法另行公布)。具备派位生资格的学生如因家庭搬迁等原因,不按规定分组参加电脑派位,可申请按实际居住地址(人户一致)就近安排学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公办初中学位。
2.在我区民办小学毕业的广州市非海珠区户籍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在其户籍所在区申请,按对应区升学办法入学。
3.具有本区户籍但无本区学籍的外地或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拟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公办初中学位。
4.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1)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2)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工作;(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海珠区自有产权住房;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但以在海珠区合法租赁的住宅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居住满1年;(4)随迁子女为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为其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1)适龄儿童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2)申请人须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且具有海珠区户籍;(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海珠区自有产权住房;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但以在海珠区合法租赁的住宅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居住满1年;(4)适龄儿童为2023年海珠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持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符合上述条件(1)至(3),不符合条件(4)的,如确需在我区申请学位,由区教育局在8月底根据剩余公办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 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穗户籍小学毕业生,希望在本区升读初中的,可根据《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规定参加积分制入学,未取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可报读民办学校。
1.对口直升的招生范围
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接收怡乐路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 广州市景中实验中学接收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知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广州市聚德中学接收聚德东小学、聚德西路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广州市第四十一中学接收红棉小学、工业大道中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接收新港中路小学、大江苑小学和绿翠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广州市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万胜围校区)接收第三实验小学、黄埔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接收本校小学部、新洲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广州市江南外国语学校接收江南新村第二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接收昌岗中路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广州市海珠区南武文润学校接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
2、海珠区小升初电脑派位分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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