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在京买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梁老师
梁老师 北京小升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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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京籍买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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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连续社保或纳税:非京籍家庭想在京买房需连续5年(60个月)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60个月内补缴月份不得超过3个月。具备有效的暂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且只能买一套。通州需要满足近36个月在通州缴纳社保或纳税。
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家庭,最多可以买两套。通州除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通州二套需要满足近36个月在通州缴纳社保或纳税。

非京籍购房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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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详细答疑

1、连续五年缴纳社保的标准是什么?

指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能断月,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不予认可。

2、连续五年缴纳个税的标准是什么?

一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因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个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采取按月缴纳稍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末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3、什么样的情况下补缴社保,不影响其在京购房资格?

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确因单位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保断缴,单位为个人完成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会视为正常缴纳。

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保补缴的,单位为职员完成补缴,且不超过了个月的,视为正常缴纳。以上两种情形补缴累计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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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4-28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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