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初中入学工作安排是什么?24小升初家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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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小升初入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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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小升初入学规则及方式

(一)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坚持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二)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怀柔区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入学。

(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适龄子女按照《怀柔区本市非本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执行。

(四)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登记居住地址为怀柔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本市户籍对待。

(五)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区级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六)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七)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科学城科研院所、怀柔区“亲清管家”企业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子女入学,由区教委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解决。

(八)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九)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加强对空挂户、实际住所的审核,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地下室、半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房、非合法建筑、危房等,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用于入学的房屋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100%房屋所有权(政府共有产权房除外)。




发布于 2024-04-26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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