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北京市三好/区三好评选条件、流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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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师
北京小升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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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测试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1.小学阶段的市级“三好学生”每学年在毕业年级中按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的比例评选。2.连续三年被评选为区县级“三好学生”的本市学生和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曾在外地借读的本市学生,在借读期间如获得过相应等级的称号,回到本市并在参评学校学习一年以上,也有资格参加评选3.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生管理部门。5.候选人须四至六年级连续获得区级三好学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市级“三好学生”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校务会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三天后,上报区教委。提醒:朝阳区区三好比例10%,海淀区区三好比例15%,西城区区三好比例20%,市三好全市统一,5%的比例,一般会在3月下旬评选。
往年区三好学生评选活动于寒假后进行,以海淀区某小学去年发布的区三好评选办法为例,一起来看看往年具体流程和要求:1.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2.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3. 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在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等活动中表现突出。4. 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5. 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6.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7. 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符合评选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包括京籍和非京籍),均可参评区级三好学生。按照学校毕业年级各班学生人数的15%产生(四舍五入),在评选过程中,均不得在班际间、校际间调整名额。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此项工作。参加评选的同学,依据评选条件,可以进行自荐,也可以采取他荐的方式,并可自愿准备1分钟自荐材料。如因特殊情况参评当天不能到校,可向学校申请,可由他人代读自荐材料。评选当天,在学校领导、任课教师代表、班主任的参与下,全班同学结合评选条件,根据候选人日常表现和自荐等情况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唱票、当场统计投票结果,按规定名额(各班人数的15%)向学校三好生评选领导小组上报班级三好生推荐名单,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对学生投票结果进行复核,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最终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校校务会,并在学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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