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人户分离有变!新旧政策对比,跨区上学有风险,有沪籍也可能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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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准备升学的家长注意啦,上海户籍又出新规!


近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户籍人员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今年入学,也按照该《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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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分离是什么?

又是怎样影响孩子入学的呢?


在说新《办法》之前,童妈给大家科普下人户分离的意义:


人户分离指的是居民的常住户口地址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也就是说户口登记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当一个居民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时,即被称为“人户分离”。


在一些情况下,如为了子女入学,人们可能会选择办理“人户分离”。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政策,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可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也就是说,对于有多套房产,或者租房的家庭,可以办理“人户分离”,选择在其居住地入学,这也是近些年来“人户分离”较为火的原因之一。


详见>>学籍、户籍、房产不一致,究竟对口哪里?会被统筹吗?


我们举例说明:比如小明的户口所在地在宝山区,但如果想在静安区就读,那么他就需要办理人户分离。


目前人户分离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但实际居住在本区的;


另一种是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也在本区,但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本区的同一街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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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并不是办了人户分离就是好,有一点非常重要:

人户分离在公办录取排序中靠后,有统筹风险!

上海公办学校,根据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进行统筹安排。一般来说,排序顺序是:人户一致且报名公办>人户一致且民办未录>人户分离有房且报名公办>人户分离有房且民办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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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分离有风险,家长们千万不要“跟风”,还是从自己实际情况出发吧!


下面,我们看看人户分离2024年新政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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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与原《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对比,不难发现,2024年的《办法》有两点较为明显的变化:


1、流程上更加规范,《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委托办理”“凭证补领”的适用情形并精简了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办事


2、推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并设置一年有效期,明确了电子证照的效力等同于实体证照,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效力和在各类应用场景中的权威性


更多《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政策问答,详见↓↓






1、办理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后,市民如何领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答:线下办理的,经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线上办理的,经审核通过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市民线上选择的凭证领取方式(分为“受理中心自取”或“邮政快递”),电话通知市民自取或安排快递寄送(快递收费标准为15元每笔,仅限市内到付)。


2、市民如何补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答:有效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损坏难以辨认或丢失的,市民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往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补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补办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自原办理之日起算。


3、2024年2月20日前已办理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的效力如何?

答:新修订的《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设置了过渡期条款,即《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实施前已办理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2月19日。


同时,有意愿的市民可以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往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换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至2025年2月19日。


4、哪些情形需要注销居住登记或重新办理居住登记?

答:办理居住登记后回户籍地居住、户籍迁入居住地或不在本市居住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往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注销居住登记。


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发生变化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届满的,可以前往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重新办理居住登记。




发布于 2024-03-1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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