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北京这些新规开始实施!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梁老师
梁老师 北京小升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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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缴费时间

(一)2023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二)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15:00前,银行协议(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二、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

三、缴费方式

(一)银行APP缴费

本市邮储、北京、农商、浦发、中国银行APP用户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银行APP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缴费业务。

(二)银行协议(批量)扣款

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工商、中国银行支持该方式缴费,银行在每月扣款日自动完成扣款缴费。

需新签订缴费协议的,可通过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中国银行办理。

(三)电子税务局缴费

参保人本人在缴费时间内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办理缴费。

(四)银行柜台缴费

选择银行柜台查询缴费方式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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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医保北京

与往年相比,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上调。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

因参保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缴费成功后,需等待满3个月才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请参保人员尽早办理参保缴费,避免跨年产生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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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将于11月1日至15日入户登记,届时将有佩戴统一证件的调查员上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入户询问、当场填报。

调查标准时点:2022年11月1日零时

调查对象:抽中住房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不包括现役军人和武警),包括2022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户口在本户,2022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此外,抽中住房内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死亡的人口也要登记相关事项。

主要调查内容:姓名、居住地、性别、受教育程度、生育、民族、出生年月、迁移流动、工作情況、婚姻、死亡等。上述所有信息都将保密。

推荐阅读:涉及北京3796个社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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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9月至11月为北京市接种流感疫苗的最佳时机。北京市免费流感疫苗接种的截止日期是2022年11月30日。自费流感疫苗接种将持续到2023年2月。


✍还没接种的抓紧安排啦,可关注 京事宝 微信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流感疫苗】可获取北京流感疫苗网上预约入口/查询电话、接种地点查询(免费/自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时间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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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市民政局积极与制发卡银行沟通协调,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制卡及运输时间等方式,将“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的制卡周期由30天缩短至20天

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设备改造、系统调试等因素,10月31日前申请办理的,其制卡周期仍为30天。

温馨提示:大家通过【京事宝】微信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养老助残卡】可获取北京养老助残卡办理指南、优待福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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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称,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将于11月1日正式启动。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统考考生在选报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时,所选报科目须已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方可报考。

此外,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外语(非英语)听力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期进行。

北京市2023年高考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体育专业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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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为完善消费税制度,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公告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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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下称《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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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新版《办法》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原则,围绕及时控制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优化调查评估和召回实施程序,科学完善召回药品处理措施,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称持有人)责任,从而督促持有人主动将可能的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或初起阶段,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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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下称《通则(2022版)》]。《通则(2022版)》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则(2022版)》是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范许可审查工作、统一许可审查标准的重要技术规范文件。《通则(2022版)》全面总结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针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简化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程序,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要求,夯实了生产者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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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4-1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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