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 | 初中入学条件、入学途径、学校名单逐一梳理!附非京籍升学所需材料审核标准

梁老师
梁老师 北京小升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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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小升初已开启!很多家长都在询问明年小升初时候能报什么学校?都有什么需要操作的?各种途径都有什么不一样的?今天给大家解析石景山初中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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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入学日程安排

DAILY SCHEDULE

想要提前了解石景山2023年初中入学日程安排的家长,可以先参考2022年的相关政策,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公众号?,公布最新安排小编也会第一时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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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条件&入学方式

Conditions&Approaches

一、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石景山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同以上小学入学条件要求);
4.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四证”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方式
1.本区内对口升学: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直升和多校对口学区内计算机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录取。从2022年一年级入学开始,逐年扩大多校划片(对口)入学比例,减少单校划片(对口)入学比例。

2.本区内跨学区升学:小学毕业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申请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学区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在转入学区通过计算机派位进行录取。同学区内不受理跨片调整申请。

3.本区内计算机派位升学:小升初时优质学校设置部分计划,符合升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全区范围内填报入学志愿,经计算机派位录取。

4.北京市内跨区升学: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和家庭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接收区安排入学,石景山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5.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在石景山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石景山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升入初中,也可回原籍升入初中。选择在石景山区继续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需经相关部门进行“四证”联合审核,符合审核标准的通过计算机派位进行录取。

三、其他类型学校入学安排
1.民办学校
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派位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石景山区学生为主。

2.首钢矿山子弟学校
按照政策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将拟招新生名单报区教委备案。
3.特殊教育学校
保障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区培智中心学校按时做好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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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名单汇总

Summary of enrollment schools

一、全区派位学校名单(7所)
人大附中石景山学校、北京市第九中学分校、北京市石景山区实验中学、北京市古城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分校、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石景山学校、北京市京源学校。
二、各学区所属学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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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审核标准

Non Beijing nationality

一、报审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5月15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二、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均须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各类审核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在京缴纳社保及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1.在京缴纳社保须符合下列条件: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提供2022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自2021年5月起至审核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其中,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石景山区内无自有住房的,须一方自2021年5月起在石景山区连续缴纳社保。


2.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在京聘用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为在有效期内的规范合同。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备案文件。


以上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所提供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且经营地房屋为合法建筑(已实施拆迁、拆违建筑或待拆迁、拆违建筑无效)。

已获得石景山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其子女未来在石景山区就读产生影响。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在石景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住建或规定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已实际入住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与开发商签定的购房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房主在审核现场签署的“承租人子女使用房屋入学知情同意书”及依法缴纳有效合同期内出租房屋租赁费1年的完税凭证(应注明房屋地址)。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单位应为房屋的产权人,并提供单位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住房情况说明、本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地契或建房审批表。


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住两用房、公寓、过道房、车库房、合租房合同及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转租材料无效。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筑房屋租住合同、已实施拆迁范围内租房合同无效。

以上同一处房屋地址自审核之日起6年内只能解决一户产权人(或承租人)子女入小学申请,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9年内解决一户产权人(或承租人)子女入小学申请。


自外省或外区申请转入本区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应在本区购买自有住房,且住房性质为“住宅”。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应保持一致。

2.全家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结婚证、全家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3.单亲家庭应提供父母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4.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审核材料应同时符合《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标准》。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在石景山区属地派出所签注起始时间应在2021年5月1日前。

2.北京市居住证现居住地址与在石景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持电子北京居住证的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或通过“北京通”APP现场进行展示(照片、截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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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4-0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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