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查!深圳这两个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审核结果出炉!又两区发布转学插班通知!

梁老师
梁老师 北京小升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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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龙岗区和光明区都公布了

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对于审核结果及积分

大家如果有异议

请按规定申请复核


龙岗区审核结果出炉


根据龙岗区的安排,家长可于7月5日起,在报名网址查询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结果和学区验核积分。


复核审核结果:


审核不合格又符合符合要求的,可在7月7日至7月8日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复核。


复核具体说明:


适龄儿童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并有核定积分后,方具备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审核不合格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第一志愿学校提出复核申请。


因以下原因审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复核申请: 

①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的; 

② 产权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产权人不符合学位申请相关要求的;

③ 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赁用途不是合法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的; 

④ 填报的居住地址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 

⑤ 社保电脑号不存在或在审核期间中断社保缴费的。


光明区学位申请复核注意事项


光明区于2022年7月5日9:00发布小一、初一招生资料初步审核结果,请家长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对照自己的情况。


如审核总结果为“审核通过”,则该申请通过职能部审核,可以参加下一步的积分录取;


如审核总结果为“审核不通过”,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且符合义务教育招生资格要求,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复核


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申请学校填写相关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

7月14日17:00开始,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审核不通过常见原因:


如确认学位申请资料真实有效且符合入读要求,审核却没通过,通常是填写错误造成的。复核时,请查看是否为以下原因:


一、查看相应资料是否填对(或选对)位置。

1.把商品房(不动产证)填成商品房(房产证),反之也不行,同时要看房产用途,用途为住宅的才能用于学位申请,厂房、办公、商铺、等不能用于学位申请。商务公寓,实际居住满一年可以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2.普通的集资房、自建房等填成政策性房或商品房;

3.普通租房填成公租房;

4.住房(仅提供居住登记信息的)填成租赁凭证、公租房;

5.填写集资房、自建房等但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及证明等。


二、查看证件号码是否填错。

1.不动产权证,非权利人本人的产权证书号,而是错填为权利人为银行的不动产权证明号;

2.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号和租赁信息的信息编号填写错误。无(备)却多选择(备),反之也不行;

3.社保不是填电脑号而是错填为卡号;或数字填错;

4.多了空白键;

5.括号格式(应为英文状态)不对等。


三、租赁人(承租人)和房产权人填写是否正确。

1.租赁证件租赁人(承租人)错填为出租人;

2.合同上的承租人为单位,录入时却录成个人等。


南山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指南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南山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网上申请受理对象:

目前在南山区外就读的南山户籍学生。


(二)学校登记申请受理对象:

符合入读我区公办学校条件,且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购房(限住宅类房产)、目前在南山区外就读的非南山户籍学生。


提醒:按照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房学位锁定政策执行。受理对象用以申请转学插班学位的房屋地址须未被锁定。  


二、录取原则

(一)按《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版)》进行积分排序录取(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取消独生子女加分),优先安排目前在南山区外就读的南山户籍学生。


(二)非南山户籍学生,若学校无空余学位将不予以录取和统筹安排。


(三)因转插学位异常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均不保证就近安排和能被录取。


三、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及学校登记申请的时间均为2022年7月11日9:00—7月13日18:00。


四、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二)学校登记申请: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学校根据学位情况予以现场登记申请。


五、所需材料

(一)户籍、住房、社保等相关转学插班材料按照《南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指南(供家长阅读)》的要求提供。


(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无国家学籍的港澳籍学生由原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提醒:转学插班报名完成后,学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验,学校初验合格的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网审核。


六、录取及注册时间

(一)7月28日15:00后,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查询转学插班录取结果。


(二)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申请人到校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七、温馨提醒

(一)转学插班若未被录取,不影响申请人在原学校就读的权益。


(二)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三)根据深圳市中考政策相关要求,没有深圳市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深圳市中考相关政策可登陆“深圳招考网”进行查询)。因此,不建议随迁子女申请初中转学插班。


(四)本市初中就读学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是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必备条件之一。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名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名资格)。因此,初中阶段转学插班请家长慎重考虑。


(五)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相关学校,也可拨打南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6486070。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2年7月6日


大鹏新区发布2022年秋季转学插班通知


为了做好大鹏新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生对象及方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申请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方可申请转学插班:


(一)户籍变动到大鹏新区的学生,确实需要转学的,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所申请学校学区内有合法的住房。

(二)其他因住所迁移、工作调动,确实需要转学的。


如因申请人数超出现有空余学位数而无法被录取的学生需回原校就读,不再协调安排插班。


2.申请转学插班需提交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申请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特别说明: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不含2022年6月30日>,且租期须包含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租房人员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无国家学籍的港澳籍学生由原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申请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特别说明: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要求连续一年以上,即须提供2021年6月30日前登记的住房材料<不含2021年6月30日>,租期须为一年并包含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租房人员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需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若因工作变动、公司倒闭等特殊原因社保缴费中断3个月以内的,视为连续缴纳;超过3个月的,只计算后半部分缴纳时间;


特别说明: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接续等情况,待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影响今年申请资格。


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无国家学籍的港澳籍学生由原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备注:

1.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转学插班申请条件参照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小一、初一招生政策执行。

2.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3.属于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3.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7月8日10:00-7月13日17:30):申请学校对应年级有学位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学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官网,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小一报名——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生申请系统或民办学校转学插班生申请系统”,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注册进入,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和转入年级,并将申请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处理。


(二)学校初审(7月11日-7月17日):有学位的学校对插班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实行网上验证,家长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个别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材料由学校短信预约验证。初审通过,则进入信息比对环节,但不代表一定有学位安排。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居住登记查询单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请按学校通知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所申请学校验核。


(三)资格审核(7月18日-8月7日):转学材料的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后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审核。

(四)资料复核(8月8日-8月10日):家长可登录大鹏新区转学插班生系统查询资料总审核结果与验核积分结果。审核不合格但符合复核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的视为放弃复核。

(五)录取结果告知:8月26日起,学校通知家长转学录取结果。


4.温馨提示

(一)因学位较为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积分排序,但不保证能被录取。能否录取取决于申请转入学校的学位空余情况及学位申请人学位积分排序情况。未被录取的学生不予安排学位,不影响申请人在原学校就读的权益。


(二)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安排插班。需要转学插班的学生家长,请提前到相关学校咨询确认学位情况。


(三)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四)自2016年9月起,非深圳户籍中考考生在深圳市无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不符合在深圳市中考报名资格,无法被统一划线录取。望家长了解深圳市中考相关政策,慎重考虑插班事宜。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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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3-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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