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除外)。(1)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①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 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②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 员。③适龄儿童申报户口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2)拆迁家庭子女入学报名①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