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已按“排序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系统”)自行查阅录取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布之 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未提出异议的或未以规定形式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投档录取情况详见附件1、2。二、参加第一批投档但未被录取的入学申请人、符合“第二批投档”资格 条件的入学申请人请于2023年6月18日至21日登录入学系统填报志愿,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第二批投档”资格。2023年6月22日至24日公布“第二批投档”结果。第二批分数段详见附件3。三、已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