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花都区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现就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如下:一、入学途径问题 1.在花都区常住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哪些途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