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今日(8月16日)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意见》要求,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 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各省、市、县级都应 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高质量产科建设,全面改善住院分娩条件。推动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策略,健全“县级筛查、市级诊断、省级指导、区域辐射”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强化新生儿遗传代谢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