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西城2022年小升初入学新政出炉!严格执行多校划片!

梁老师
梁老师 北京小升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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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抢先看

▶要点1:小升初入学途径涉及6种↓
九年一贯制直升、全区派位、特色校/寄宿校/民办校、对口直升派位、学区登记入学、学区派位入学
▶要点2:5月11日-15日 办理跨区手续
▶要点3:对口直升派位/学区登记入学/学区派位入学录取时间不一样

2022西城小升初政策原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教育大会精神,认真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2〕5号),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使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统一入学管理。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规范入学工作程序,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入学办法

(一)小学入学

    1.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西城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②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③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

    ④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公共户籍适龄儿童;

    ⑤实际居住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条件的适龄儿童;

    ⑥取得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2.入学方式及程序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法定监护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予以确认。

    ①寄宿学校、全区招生学校、民办学校入学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申请到寄宿学校、全区招生学校和民办学校入学,符合学校入学条件要求的适龄儿童根据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入学。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②学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报名参加学区派位入学,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③片区内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片区内登记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登记材料(每名适龄儿童只到一所学校登记)。学校依据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条件录取,学位不足时,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协调入学。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以《新生登记入学通告》的形式张贴公示。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④多校划片入学

    凡属本意见“五、有关说明中(五)(六)(七)”三种情况的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入学材料。片区内登记入学工作结束后,依据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派位入学。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以《新生登记入学通告》的形式张贴公示。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⑤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本区单位集体户籍、本区公共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非本市户籍等其他适龄儿童,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二)初中入学

    1.入学条件

    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②经审核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③已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的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入学方式及程序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指导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完成初中入学报名手续。

    符合回区升学条件的非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监护人持审核所需材料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相应学区参加西城区初中入学。

    ①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

    西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由所在学校报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升学手续。

    ②全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愿在全区范围内填报入学意向,根据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③特色学校、寄宿学校、民办学校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愿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特色学校、寄宿学校和民办学校入学,符合学校入学条件要求的学生根据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④对口直升派位入学

    符合对口直升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对口直升派位入学,按照申请人数依规定的直升比例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毕业学校公示。

    ⑤学区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愿在学区内选择一所具有登记入学招生计划的初中校申请登记入学。申请人数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直接登记入学。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根据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⑥学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并未被其他各种入学方式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初中入学学区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入学意向,根据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四、工作要求

    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在区政府领导下制定实施意见,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使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将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市区有关部门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入学方式接收学生。严禁学校私自招生;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小学、初中招生计划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招生,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严格执行招生进度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进度和工作程序,按规定日期发放《入学通知书》,杜绝违规操作。

    (四)严格公示制度

    入学结果按相关要求在毕业学校或招生学校公示。

    (五)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民办中小学校须提前将招生简章、宣传信息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招生范围、时间、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民办中小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并优先招收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六)严格做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申请在西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各相关部门及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核入学申请材料,开展登记入学入户核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五、有关说明

    (一)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等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小学入学依据市教委相关规定办理,并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

    (三)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可就近就便在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

    (四)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超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入学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其入学方式与其他适龄儿童相同。

    (五)自2020年起,西城区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房产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学位占用后,六年内居住该地址的适龄儿童入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

    (六)自2020年7月31日后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小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

    (七)自2020年7月31日后户籍从本市其他区迁入西城区的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小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教发〔2021〕2号)同时废止。

西城区2022年初中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30日前

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6日后

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5月9-10日

审核西城学籍学生“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申请

5月11-15日

受理外区外省市学籍学生回西城区升学申请、

审核、登记

5月下旬

对口直升资格认定及报名;入学意向填报及复核

6月上旬

完成九年一贯制、全区派位、特色学校、寄宿学校、民办学校入学工作

6月13日

对口直升入学录取

6月17日

学区登记入学录取

7月4日

学区派位入学录取

7月上旬

各中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备注:初中入学咨询热线:

      1. 西城区政务服务业务咨询电话010-66007070

      2.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10-66151858


西城区2022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5-31日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

5月6日后

寄宿学校发布入学通告

全区招生学校发布入学通告

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5月底

各小学公布新生登记入学通告

6月10日前

寄宿学校、全区招生学校、民办学校入学完成录取

6月10日前

学区派位入学完成录取

6月11-12日

小学审核入学材料

6月18-19日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登记

7月上旬

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备注:小学入学咨询热线:

        1. 西城区政务服务业务咨询电话010-66007070

        2.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10-63542149

非京籍2022年入学政策

为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西城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审核办法。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居住,因户籍地无人监护,需要在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应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等,按审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22年5月5-12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申请的视为2022年不在西城区申请小学入学。
 (二)网上联合审核
 各相关部门于2022年5月11-13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由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由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审核。
 3.在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审核。
 无法网上审核的材料由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核。
 (三)街道办事处依据网上联合审核结果进行纸质材料现场审核
 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街道办事处现场接待审核时间为2022年5月16-27日。申请人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
 (四)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务必于2022年5月31日前再次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确认2022年在西城区入学。
 三、审核标准
 (一)在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适龄儿童父母)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且至少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范有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及在西城区内缴纳社保的凭证(2021年5月-2022年3月,须连续缴纳且补缴无效)。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的营业执照注册在西城区的日期不晚于2021年5月1日,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在西城区成立日期不晚于2021年5月1日,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申请人在西城区成为法定代表人不晚于2021年5月1日。
 4.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在西城区成立日期不晚于2021年5月1日,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申请人在西城区备案为股东或合伙人日期不晚于2021年5月1日。
 (二)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西城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在西城区租房的,应提供:
 (1)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网上可查询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缴纳日期截至2022年4月30日满一年以上,并满足已居住一年以上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3.租住申请人本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复印件。租住单位办公用房、地下室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4.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房、军产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2.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非婚生育凭证、缴纳社会抚养费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港澳身份证件且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户口簿,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其中至少有一方在西城区街道辖区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四、有关说明
 1.申请人应提前关注所在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核的地点和审核要求。现场审核时,请按街道办事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非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申请在本区参加初中入学的,材料审核标准参照此文件执行,由毕业生所在小学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在西城区参加初中入学。
 3.本办法只适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家庭,如不符合,请参照“西城区单位集体户”、“按本市户籍对待”等类型相关规定。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西教发〔2021〕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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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3-19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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