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天河区直升和小升初派位分组

1.具有天河区户籍且在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的学生,直升其毕业小学对口中学。
2.凡属我区初中招生范围的返区生、跨地段生,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按地段对口直升方式升学;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3.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按其在天河区有效期内的房屋备案租赁合同地址为实际居住地,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4.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其在天河区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经区教育局审核公示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5.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具体见《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另行公布)。
6.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陶育实验学校学位,直至每校40人招生计划完成。
2024年天河区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情况

全部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