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小一报名后怎么录取

录取规则
1.非大学区
采用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遵循“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首先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进行录取,对于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则依据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直至学校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对于未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将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及积分保持不变。共享学区、分享学区范围内的学校学位,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录取安排。
2.大学区
根据学生所填报志愿、学位类别及积分高低顺序,划片范围内的学校,则视为不参与该范围内的排序录取。对于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其学位类型进行统筹安排。
调剂分流方法
一、非大学区
1.深圳户籍学生:
若仅填报学区内一所公办学校作为志愿,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但未被所报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资格合格的学生,将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他学校;若选择不服从调剂,则由家长自行选择就读学校。
2.非深户籍学生: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第三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若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但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将按照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学生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三个志愿均无法录取,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若选择不服从调剂,则由家长自行选择就读学校。
3.提前志愿:
“提前志愿”针对先录取的民办学校。教育部门将依据家长所填报的“提前志愿”,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进行依次录取,直至招生计划满额。若未被“提前志愿”录取,学生将退回公办学校志愿排序进行录取;若仍未被公办学校录取,将由教育部门统筹分流安排学位。
君君提醒:
复核时间结束后若户口转入龙华区,但学区内学校已录满,家长可到学校重新提交资料。学校将报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至学区所在街道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但具体学校位置不作保证。
二、大学区
大学区内的学生,家长可自愿填报两所公办学校作为申报志愿,并选择一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志愿。若入学材料审核合格但未被大学区内学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将依据学位类型对学生进行统筹安排。若两个公办学校志愿均未选择本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则视为不参与该范围内排序录取,学生的学位将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类型进行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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