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版北京各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材料审核要求汇总!!

2023年非京籍北京各区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材料审核内容、流程预计4月底公布,在新内容发布前,2023北京幼升小、小升初家长可参考2022年信息,详情见下:
注:以下内容仅供2023年幼升小及小升初家长参考,如2023年幼升小及小升初政策有变动,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东城区
东城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需在东城区连续工作并居住满一年及以上(2022年5月1日前),审核申请人须提供本人在东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在东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暂住地址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
东城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程序
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受理审核申请→审核结果反馈。
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以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未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将由其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东城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双方均在京工作,且至少一方在东城区,提供连续一年的社保缴费(2021年5月-2022年4月)
西城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居住,因户籍地无人监护,需要在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应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等,按审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西城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23年5月5-1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申请的,视为2023年不在西城区申请小学入学。
(二)网上联合审核
各相关部门于2023年5月10-12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由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由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审核。
3.在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审核。
无法网上审核的材料由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核。
(三)街道办事处依据网上联合审核结果进行纸质材料现场审核
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街道办事处现场接待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15-26日。申请人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
(四)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务必于2023年5月31日前再次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确认2023年在西城区入学。
西城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审核标准
(一)在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适龄儿童父母)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且至少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范有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及在西城区内缴纳社保的凭证(2022年5月-2023年3月,须连续缴纳且补缴无效)。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不晚于2022年5月1日。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该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个体工商户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迁移登记;
●个体工商户未发生过经营者变更登记。
3.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企业成立日期不晚于2022年5月1日。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企业登记住所(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跨省市迁移登记;
●企业未发生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4.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企业成立日期不晚于2022年5月1日。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企业登记住所(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跨省市迁移登记;
●企业未发生过涉及该申请人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变更登记。
若申请人(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人在本市非西城区务工就业,其在本市非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须参照上述条件。
(二)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西城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在西城区租房并已居住一年以上的,应提供:
●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网上可查询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22年5月1日前签订,连续承租至2023年4月30日满一年;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须满一年,且开票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3.租住申请人本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复印件。租住单位办公用房、地下室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4.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房、军产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2.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非婚生育凭证、缴纳社会抚养费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港澳身份证件且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户口簿,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其中至少有一方在西城区街道辖区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有关说明:
1.申请人应提前关注所在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核的地点和审核要求。现场审核时,请按街道办事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非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申请在本区参加初中入学的,材料审核标准参照此文件执行,由毕业生所在小学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在西城区参加初中入学。
3.本办法只适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家庭,如不符合,请参照“西城区单位集体户”、“按本市户籍对待”等类型相关规定。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的审核办法》(西教发〔2022〕6号)同时废止。
海淀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全家户口薄、北京市居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海淀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程序
注册信息→线上初审→线下联审→反馈审核结果
海淀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一方提交材料,参保缴费地为海淀区。
参考2022年信息:2021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以本单位职工身份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1年9月(含)至2022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为海淀区,且用人单位须合法经营运营,企业信息真实,存续状态为开业。
朝阳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在朝阳区务工就业材料、在朝阳区实际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朝阳区办理的北京市居住证。
朝阳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程序
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初审→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反馈审核结果。
朝阳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至少一方在朝阳区,提供社保证明,2021年11月-2022年3月。
丰台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丰台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程序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申请,进行初审→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复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终审。
丰台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在丰台区租房的,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提供自适龄儿童应当入学年份的前一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且至少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石景山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石景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石景山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程序
1.相关部门对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缴纳社保状况)、在石景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自有住房情况)、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2.通过网上审核的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按网上预约时间携带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石景山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审核预约单”及全部审核相关证件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现场审核手续。通过网上审核及现场审核的申请人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3.申请在石景山区就读初中的审核申请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就读小学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石景山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提供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自前一年5月起至审核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其中,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石景山区内无自有住房的,须一方自前一年5月起在石景山区连续缴纳社保。
门头沟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门头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本人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材料、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本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门头沟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程序
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相关部门进行线上联合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线下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反馈审核结果。
门头沟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需在前一年10月至当年3月连续在门头沟区缴费六个月。
同时应提供半年以上(合同起始时间为前一年4月29日前)合法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缴费材料显示的缴费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应与合同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门头沟区自有住房,父母一方确实未就业的,可只提供一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通州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薄、北京市居住证。
通州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程序
申请受理→联合审核→结果反馈。
通州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受雇于用人单位,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社会保险在前一年4月至当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自当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房山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房山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程序
居住地乡镇(街道)受理审核申请→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居住地乡镇(街道)反馈审核结果。
房山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前一年6月至审核月期间连续在房山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社保的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顺义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顺义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参加信息注册后,申请人须持本人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核。
顺义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程序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受理审核申请→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反馈审核结果。
顺义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顺义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申请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顺义区租住房屋的,均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均应提供前一年10月至当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且至少一方在顺义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昌平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昌平区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审核申请人务工就业材料、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昌平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程序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区联合复审小组开展联合复审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
昌平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申请人及其配偶至少应自前一年12月起在北京市(至少一人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本人及其配偶各自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前一年12月至当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大兴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证件内容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全家户口簿。
4.北京市居住证。
大兴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提供在大兴区务工就业证明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在本区内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大兴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区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23年8月31日前为准)。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租房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租住办公用房无效。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按照镇(街道)的相关规定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材料。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转租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
2.超龄儿童按正常年龄非京籍入学程序办理,在教委审核入学过程中,一旦发现已在原籍入学的,取消审核资格,并将失信行为告知已有学籍所在地教育管理部门。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截至2023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大兴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大兴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审核程序
镇(街道)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镇(街道)审核实施细则审核证明证件材料。
(一)镇(街道)受理审核申请。
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工作日内,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提出审核申请,领取《××镇(街道)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申请表》,按照镇(街道)审核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到相关部门审核证明证件材料。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镇(街道)统筹辖区内审核工作,结合实际明确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各相关部门按照细则要求具体负责。
1.在大兴区务工就业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由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
2.在大兴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由区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核;租房材料由镇(街道)负责审核。
3.北京市居住证由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居住地派出所负责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三)镇(街道)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结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开具在京就读证明,并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或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上进行确认。
本文件由区教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的指导要求》(京兴教发〔2022〕11号)同时废止。
组织机构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政府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教委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信访办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区日常联合审核工作小组,由区教委牵头,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材料。
平谷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供本人在平谷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平谷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审核程序
(一)初审
审核申请人于当年5月10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向居住地辖区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电话预约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入学服务平台”填写信息与实际材料是否一致。初审合格的进入联合审核;初审不合格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劝其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二)联合审核
区教委统筹审核工作。联合审核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入学服务平台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具体职责如下:
1.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审核。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
2.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审核。自有住房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审核。租住房屋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
3.北京市居住证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
(三)反馈审核结果
联合审核结束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申请人收到查看审核结果的短信提示后,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打印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审核未通过的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平谷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审核标准
(一)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同时提供夫妻一方当年1月至3月在平谷区缴纳社保证明(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夫妻一方当年1月至3月在北京市缴纳社保证明),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自有住房的,提供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为当年5月31日前,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当年5月31日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证件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 ( 以下统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怀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在怀柔区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审核程序
建立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日常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由区教委牵头,会同区委统战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信访办、区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规自委怀柔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以及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开展网上联合审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审核协调工作组织。
( 一 ) 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至 5 月 31 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https://yjrx.bjedu.cn/ ) —怀柔区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口,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二) 各相关部门网上联合审核
各相关部门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31 日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查小组共同协商解决。
(三 ) 审核申请人网上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登录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https://yjrx.bjedu.cn/ )—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查看 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进一步完善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审核通过的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审核申请人须确保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审核职责
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 一 )在怀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
(二)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自委怀柔分局和属地派出所分别审核。
( 三 ) 北京市居住证由公安部门进行审核。
( 四 ) 全家户口簿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区 教委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区教委审核。
(五)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是证件材料联合审核结果的确认部门,对各部门联合审核均通过的审核申请人资格进行确认。
四、审核标准
(一)在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在怀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有怀柔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以及截至申请月前一年的 ( 即 2022 年 6 月-2023 年 5 月 )且在怀柔区正常连续按月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补缴无效。
2.审核申请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审核申请人为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名录、营业执照原件。注册 (或变更)营业执照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 日之前。
(二) 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怀柔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怀柔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仅限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仅限住宅) 及购房发票、产权人身份证。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民房的,应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手续、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 三 ) 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办理北京市居住证日期应不晚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且在有效期内。
( 四 )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 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公安机关派发的户口簿为准)。
2.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审核要求
( 一 ) 各证件审核单位要加强区域内统筹、培训和宣传,严 格执行审核工作的程序与标准,分工负责,积极合作,要保证本部门范围内标准一致。避免出现不同街道、乡镇之间标准不一致的情况,避免出现标准先松后紧、前后不一的情况。
(二)各证件审核工作要逐步扩展到各个年级及有其他需要时,实现就读期间全过程符合在怀柔接受义务教育规定要求。
( 三 )各审核部门要向家长宣传审核标准和程序,便于家长及时准备相关资料,指导家长做好网上信息填报工作。
( 四 )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区教委建立实时沟通制度,确保标准统一,形成工作合力,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尽快妥善解决。
( 五 ) 各部门对照方案,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做到熟悉 标准,明确要求,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家长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六 ) 各部门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特殊个案或政策敏感问题,如遇突发事件或反映集中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积极化解信访、群访矛盾。
本方案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区教委负责解释。
密云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密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密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在密务工就业材料、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密云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密云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程序
现场审核→镇街(地区)教委确认现场审核结果→确认入学资格
密云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夫妻双方在京社保缴费证明(其中至少有一方提供的是在密社保)。自前一年6月至当年5月期间,社保缴费须满12个月,补缴的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均在京工作,且至少一方在本区。
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于2023年5月31日前提供在延务工就业材料、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进行审核。
审核标准
(一)在延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市场监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在延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至少一方在延)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及自2022年12月31日前起始连续在工作所在区缴纳社保的权益记录,补缴不属于连续缴费。审核申请人在延自有住房的,可只提供一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核发时间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可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下载)、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房主依法缴纳至少连续半年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由延庆公安分局(暂住地派出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
1.审核申请人需现场出示“北京通”APP或“京通”小程序中有效期内的电子北京市居住证。
2.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户口簿信息。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参加小学一年级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儿童应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联办联审机制
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延庆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区教委、延庆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
燕山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燕山地区工作、燕山地区居住,需要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证明、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燕山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说明
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信息采集及分配入学
燕山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燕山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当年1月1日-5月31日期间在本地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内容
经开区设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1.在京务工就业材料;2.在京实际住所材料;3.北京市居住证;4.全家户口簿,)联合审核机制,统筹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材料审核说明
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街道办事处及镇人民政府受理复核确认申请→审核结果告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京籍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社保要求
2022年情况为: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自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 日期间在经开区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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