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元旦春节前后这些小升初大事需注意!附出行温馨提示

这周就要元旦啦,即将进入崭新的2023年,提前祝大家元旦快乐呀,更重要是祝大家2023年小升初顺利~
临近年末,各种热点资讯来袭!目前情况特殊,官方针对元旦春节前后出行做出了温馨提示,并且指导学校错峰放假开学,要注意节假日前后期末、寒假、学校动态等升学事项,提前做好准备。下面,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1.元旦春节假期出行温馨提示,官方指导学校错峰放假开学。
2.北京多区小学阶段部分年级期末题目
3.北京中小学寒假时间安排以及第二学期校历
4.寒假前关注北京八十中学王选活动
5.寒假后关注北京市级/区级三好学生评选
6.2023小升初关注节假日前后升学大事
元旦、春节临近,人员往来频繁,流动性大,个人的防控意识、健康意识要有更高的要求。在此倡导大家,团圆勿忘防护,坚持不懈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另外,官方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指导学校错峰放假开学,实现错峰出行”,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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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强化属地责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重点机构、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加强分级分层分流救治引导和居家患者健康指导,做足医疗救治特别是重症救治的应对准备,切实保障重症救治和正常医疗秩序。做好药物、检测试剂的生产供应储备和配送工作,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引导群众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低保金,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推进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满足群众节日物质文化需求。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居民用电用气价格稳定。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产销衔接,强化联保联供,实现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不断丰富节日市场供给。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加强市场监测预警,适时增加储备投放。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文艺活动,安排优秀电影、电视剧展播,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丰富人民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凝聚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规范文化旅游假日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推动文化旅游消费有序恢复发展。
四、做好群众出行保障。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组织做好春运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错峰休假,指导学校错峰放假开学,实现错峰出行。适应客流变化做好运力供给,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客运保障,优化运输衔接和旅客换乘,强化道路疏堵保畅,减少旅客出行拥挤和聚集。针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疫情、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情况,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重要客运枢纽不关停、重要客运线路服务不中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五、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各种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森林草原火险等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和重点物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防范,严防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紧密结合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加大对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食药环”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六、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协同发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倡导勤俭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风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反对铺张奢侈浪费,摒弃婚丧嫁娶陋习。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条件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做好对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的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强监督,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大力纠治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纠治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
七、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处置。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执勤并保证服务质量。
多地中小学已有错峰放假开学相关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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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中一二年级于2023年1月8日结束教学工作后开始放假,高三、初三年级按原计划开展教学。2023年1月16日开始放假,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按原计划不变,即2023年2月13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14日正式行课。
全市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初中一、二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于12月30日结束教学工作后开始放假。
据了解,除了成都,已有多地调整了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和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南昌:小学于12月19日放寒假
南昌通知,全市幼儿园于2022年12月12日、小学拟于12月19日放寒假;初中及高一、高二年级拟于12月26日放寒假。高三年级按原定计划,于2023年1月15日放寒假。
厦门:初二以下(含初二)已放寒假
厦门错峰安排不同学段期末教学工作,具体是:
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一、初二、特教学校、中职学校学期结束。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初三、高一、高二学期结束。
2023年1月5-6日(星期四-星期五),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照常进行,学生返校参加考试。
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高三学期结束。
关于高三教学工作安排方面,学校尽可能为高三师生积极创设相对独立的学习、生活环境,2022年12月30日之后,有住宿条件的,可实行封闭式管理;无住宿条件的,可实行线上教学。
教育主管部门表示,期末考试无法组织的,可于下学期开学初择期组织。此外,学期结束后,学校不组织闭学式、冬令营、研学、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
福州: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已放寒假
1.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中职学校、特教学校2022年12月16日学期结束,12月17日寒假开始。小学其余年级2022年12月23日学期结束,12月24日寒假开始。
2.初一、初二年级2022年12月30日学期结束,12月31日寒假开始。
3.高一年级2023年1月12日寒假开始。
4.高二年级2023年1月9日寒假开始。
5.初三、高三年级2023年1月14日前学期结束,具体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安排。
6.市属高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优化高校期末教学安排有关要求执行。
7.以上安排视疫情形势,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浙江多地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和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杭州: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相关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初中、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
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本学期结束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仍为1月14日。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仍为1月15日。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宁波: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
2、初中、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
3、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三年级教育教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封闭管理。
温州: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可在12月23日之前结束教育教学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初中、中职学生原则上于12月30日离校,其中初中九年级、中职高三在元旦假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教学。
3.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于元旦假期后调整为线上教学;高二、高三年级于1月6日-8日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至期末。
湖州:
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于2022年12月23日前离校(园),开始寒假。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和幼儿,在学校条件允许下,可申请到校(园),学校、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至期末。
2.初中一二年级学生于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期末;初三年级学生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期末。
3.普高一年级学生于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期末;普高二三年级学生待全省学考选考结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期末。
4.中职学校高三高考班学生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期末,其他学生于12月30日前离校,开始寒假。
5.各学段期末质量检测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
绍兴:
1.自12月19日起,幼儿园、小学低段(1到2年级)学生可视情安排居家学习;12月23日前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可提前离校。
2.在12月30日前,初中、普通高中一年级、中职学校完成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学生随后可提前离校。
3.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4.学生离校后,学校为学生提供居家学习等指导,也要为居家照护有困难的学生及幼儿提供校(园)内照护服务,直至教师放假离校。
金华:
一、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于2022年12月23日之前离校(园)。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幼儿和学生,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到校(园),学校、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至1月13日。
二、初一、初二年级,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中职学校(高三高考班除外)根据疫情情况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教学,于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考试和评价,于12月31日离校。
三、初三年级,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中职学校高三高考班根据疫情情况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教学,于2023年1月13日放寒假。
四、学校如出现疫情按属地疾控部门意见进行规范处置,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经所属教育部门同意可自行确定放假时间。
五、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为1月14日,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台州:
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可于12月23日之前结束教育教学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和幼儿,在学校条件允许下,可申请到校(园),学校、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至期末。
2.初中、中职学生原则上于12月30日离校,其中初中九年级、中职高三于2023年元旦假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教学。
3.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于2023年元旦假期后调整为线上教学;高二、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6日-8日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至期末。
4.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丽水:
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于2022年12月23日前离校(园)放假。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和幼儿,在学校条件允许、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请到学校、幼儿园托管服务至1月13日,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
2.初中一二年级学生于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1月13日;初三年级学生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1月13日。
3.普高一年级学生于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1月13日;普高二三年级学生待全省学考选考结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1月13日。
4.中职高一二年级学生于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1月13日;中职高三年级学生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1月13日。
5.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为1月14日。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广西多地调整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寒假时间。
南宁:
1.全市幼儿园自12月19日起放寒假;
2.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12月24日起放寒假;
3.高中非毕业年级自12月31日起放寒假。
4.高中毕业年级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柳州:
柳州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钦州:
钦州市范围内的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将于12月20日正式放假;小学和初中的放假时间分别为12月24日、12月27日;高一、高二放假时间为12月31日;高三则以校历规定进行放假。目前未放假的中职学校按初中的放假时间进行放假。
玉林:
玉林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19日起放寒假。
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抓紧时间完成教学任务,提前安排期末考试和期末工作。
玉林市中职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百色:
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21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教学质量监测,下个学期开学后可视实际再开展质量监测,或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本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全市中职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全市普通高中放假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自2023年1月11日起放寒假。高一、高二年级原则上在 2022年12月31日前采取线下教学,之后至 2023年1月10日可采取线上教学。高三年级原则上采取线下教学至 2023 年1月10日。教研部门视实际情况灵活组织学校开展好期末教学质量监测。
贺州:
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自 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于 2022年12月26日—30日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和期末相关工作。如有必要,各县(区)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按实际情况调整时间。高中非毕业年级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中毕业年级学生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2日,从2023年1月13日起放寒假。
河池:
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0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高中非毕业年级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至2023年1月13日,1月14日起放寒假。
各县(区)各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但最迟不能超过河池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河池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河教发〔2022〕51号)校历规定的放假时间;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来宾: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高中一、二年级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中三年级自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疫情形势比较严峻的学校,由学校研判,可再适当优化调整期末工作安排,具体调整计划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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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7日-2月12日,共计5周零2天。
部分区进行期末考试/测试后还会按照课表上课,家长们可以按照学校安排做好准备,期末测试结束后和孩子一起做好总结,迎接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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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好/区三好学生评比备受家长关注,根据往年,是在3月份(寒假后)开始,那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评选方法是怎样的?有多少名额...,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关注丨北京市三好/区三好是怎么评选的?名额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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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已经进入到了2023年小升初筹备黄金期,各位家长一定要结合时间节点,及时关注各种入学信息,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各个节假日前后需要各位家长关注的小升初大事件,大家可以参考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2023年节假日前后小升初大事件 | |
节假日 | 升学大事 |
元旦前 | 提前了解2022小升初入学政策,静待2023年政策公布,关注学校动态等 |
寒假前后 | 期末考、转学、放寒假 |
春节-清明节 | 关注入学政策趋势及小道消息、校园举办的活动 |
清明节前后 | 部分学校会陆续有消息 |
清明节-劳动节 | 依据往年,北京各区初中入学政策相继出台 |
劳动节前后 | 政策细则、信息采集、学校招生信息 |
劳动节-端午节 | 跨区手续办理、各区各途径报名陆续开始 |
端午节 | 派位入学报名等 |
*说明:以上升学大事件根据往年情况整理,仅供参考,家长请以孩子升学当年实际安排为准哦~ |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元旦春节前后需要关注的各种升学事项,升学需早为,不能总等待!小升初黄金筹备期,建议大家在政策出台前,做好全面的升学规划准备,届时才能让孩子离理想中学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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